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扬府发[2006]100号文的精神,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3日正式组建成立。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20万元人民币,由扬州市人民政府、扬州市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、扬州市新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,按照《公司法》规定出资组建,主要负责古城保护、建设融资;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本运作;古城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;园林、绿化、古典建筑建设及经营;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;房地产开发;实业投资及管理等。